國立成功大學校長持續深化「讓師生員工幸福有感」之治校理念,積極照護教職員工身心健康之政策,特將本校專任現職教職員工(不含退休人員)納入附設醫院就醫優惠措施對象。(依國立成功大學115年4月21日成大人字第1150501199B號函辦理)
請於結帳時出示健保卡,符合身分者即可享下列補助優惠。
●補助對象:本校編制內教職員工【含代理教師、約僱人員及約用人員(約用人員需於本校服務年資累計滿6年以上)】。
●補助項目:
1.門、急診掛號費全免、部分負擔7折。
2.住院掛號費8折、部分負擔8折。
3.自費項目(不含藥品、衛材及病房差額)8折。
是否符合補助對象,請逕洽人事室確認(分機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