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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高工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獎助學金
獎助學金名稱 | 對象 | 名額 | 申請條件 | 申請時間 | 申請表格 | 申請辦法 | 承辦單位 | 獎助金額 | 備註 | |
秘 書 室 | ||||||||||
1 | 重慶寺獎助金 | 1 年級 | 2人 | 1.在校學生前學期60以上。 2.有導師家訪紀錄。 3.有弱勢家庭之相關證明文件。 | 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 秘書室 | 5000 | 需無三支警告以上 | ||
2 年級 | 2人 | 5000 | ||||||||
3 年級 | 2人 | 5000 | ||||||||
2 | 合作金庫獎助金 | 在校生 | 1.家庭經濟弱勢,成績優秀學生。 2.德行75以上,未記小過以上。 3.需有導師家訪紀錄。 | 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 秘書室 | 註冊及 午餐費 或 6400 | 不得與其他獎學金重複申請 | |||
3 | 傑出校友顏國昭獎助學金 | 1 年級 | 1人 | 1.在校學生前學期60以上。 2.警告紀錄不得超過三支以上。 3.家境清寒未達中低收標準者附導師家訪紀錄。 | 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 秘書室 | 6000 | 不得與其他獎學金重複申請 | ||
2 年級 | 1人 | 6000 | ||||||||
3 年級 | 1人 | 6000 | ||||||||
4 | 王榮發校長領導卓越獎助學金 | 在校生 | 4 人 |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及格。 2.在校期間品性優良(無記過紀錄,已改過銷過不列紀錄可申請)、熱心公益表現優良者。 3.家庭經濟狀況屬中下階層,並未達低收入戶標準者,且未領取任何校內獎助學金。 4.由各班教師推薦申請,再經由審查委員會通過。 | 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 秘書室 | 5000 | 不得與其他獎學金重複申請 | ||
5 | 成大南工 獎助學金 | 在校生 | 1.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在校期間品性優良(3支警告紀錄以內,已改過銷過不列紀錄) 3.未領取任何校內獎助學金。 4.該學期未有曠課記錄。 | 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 秘書室 | 5000 | 不得與其他獎學金重複申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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