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杜絕師生遭受詐騙情事,請善加運用反詐騙宣導單,針對近期常見詐騙類型及手法加強宣導;另為提升師生反詐騙警覺與即時更新反詐騙訊息,請師生加入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LINE官網,並將反詐騙最新訊息推廣至家庭成員,以提升全民反詐騙意識。
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官網
反詐騙宣導-交友!交友!多少詐騙假汝之名以行!!!
隨著科技進步、網路及智慧型手機普及化,交友方式也從以往的面對面或是參加社團聯誼等場合,轉變成透過網路即可認識全球各地的朋友,臉書(Facebook)、Line成為了生活中與朋友交流不可或缺的一環,其他各類交友軟體也如雨後春筍般的冒出,看準這波「商機」的詐騙集團也偷偷的使用網路交友來尋找肥羊上門。
住在臺北市的林姓女子,平時除了上班外,回家都會透過網路遊戲舒壓,也因此在遊戲中認識許多朋友,有一天一名認識約一個月暱稱「仲仲」的網友向其訴說家族公司經營困難,好久都沒薪水可領,唯一一支手機又摔壞了,都快活不下去,於是林姓女子好心的上網郵購一支新的Samsung Note 4手機(約新臺幣3萬元)寄到對方的指定地址並匯款新臺幣3萬元,之後「仲仲」又稱父母因為借不到錢再鬧自殺,希望能再借新臺幣5萬元,期間林女不時詢問何時還錢,但對方總是支支吾吾,還用車禍、開刀、換工作等理由推託,最後林女忍無可忍告訴對方要報警處理時對方才匯新臺幣4萬元,但之後就無法聯絡上了,損失新臺幣約7萬元。
另外在宜蘭擔任家教的黃姓女子,在今(104)年8月中旬在臉書(Facebook)上認識一名美國籍男子Dwayne James,雙方交談甚歡,但男子在9月初時就開始陸續以人在國外遭搶劫、缺錢、信用卡無法使用、繳交罰款為由借錢,每次數百至一千美金不等,直到最後男子向黃女表示人被扣留在吉隆坡機場且身上無現金繳交罰款,引起黃女懷疑,在向美國駐馬來西亞大使館求證表示無美國籍人員遭扣留後,才驚覺遇上詐騙集團了,損失新臺幣約34萬元。
警方統計10月份假交友詐騙被害案件共28件,詐騙金額從新臺幣1千元到幾十萬元不等,其中假冒外國人的詐騙案件約占一半且詐騙金額均超過新臺幣10萬元!這類假交友詐騙的手法通常是先創造假的帳號,再到網路上盜用俊男美女的相片,透過社群軟體隨機發送交友邀請找尋被害人,等被害人有興趣並回應後,就會開始拉近關係,過沒幾天再藉口急需用錢或投資要求對方匯款,甚至用其他方法騙取個人資料及款項,等到被害人有疑問或要求還錢時,就藉故拖延或是消失無影無蹤。警方在此呼籲,民眾利用網路交友時,再一開始應先提高警覺且勿在聊天間透露太多個人訊息,若交往時間尚淺就開始要求金錢支付的行為時,幾乎都是詐騙集團,相關的案例在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專線網站上都有介紹,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警察局
宣導日期:2015/11/13
強化學生反詐騙意識(宣教資料)
壹、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因偵辦黃某涉嫌加重強制性交、詐欺等案,發現被害人多為學生身分,請運用集會及相關課程時機宣導,以避免學生再次受害。
一、案情摘要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外勤隊於104年5月間接獲A1報案稱,日前於FB認識黃嫌,黃嫌請A1拍攝內衣照供內衣廠商或網拍公司篩選模特兒,不久又要求其提供私密照,A1原拒絕配合,黃嫌便以LINE傳送其他網路紅人私密照,A1見狀,心想私密照應不會被散布,故依黃嫌指示拍攝自身私密照傳送,未料黃嫌以散布私密照威脅逼迫A1外出意圖性交,A1因害怕故至本局報案。
二、犯罪手法
黃嫌坦承其詐騙手法係利用FB 4組帳密,以4種不同暱稱在FB「闆闆找代言MD代言」之社團中尋找不特定人,以假廠商身分先行以「尋找內衣模特兒」、「有代言費2000元」及「免費內衣可穿」為誘因,誘騙年輕女子將犯嫌加入好友,而後發送「會請您先自拍15至20張照片,一是為了確認您是否為本人,二是為了確認您身上有無傷疤,您ok嗎? 我們有追蹤破萬的MD您要參考看看嗎」等話術,誘騙女子自拍內衣照、裸照供其檢視,得手後再威脅被害人外出性侵,經查有未滿14歲女子遭性侵得逞,另約60名被害人遭詐騙裸照及內衣照。
貳、為防制學生淪為詐欺車手,請各同學慎選打工場所勿淪詐欺車手。
一、近期警察機關查獲詐欺犯罪案例發現,詐騙集團多招攬利用無知學生成為詐欺車手,以ATM提款或面交取款等方式取得被害人金錢,致誤入歧途。
二、目前詐欺車手已列為警察機關偵辦詐欺案件查緝重點對象,為提升詐欺案件破獲成效,本署刑事警察局自105年1月18日於官方網站建置「檢舉詐欺車手專區」(http://www.cib.gov.tw/Wanted/FraudDriver),將詐欺車手ATM提款或面交取款之監視錄影畫面照片刊登於網站上,提供民眾指認檢舉,結合民力協助警察機關加強查緝詐欺車手。
三、民眾如欲指認車手,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檢舉,後續由案件偵辦機關主動聯繫民眾進行指認事宜,
如因而查獲詐欺車手,由破案機關依規定核發破案檢舉獎勵金。
公告日期:1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