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最新消息

NEWS

首頁 / 關於建築科 / 教育目標

 

建築科教育目標及科專業能力

群別科別產業需求或職場進路科教育目標科專業能力學生圖像
溝通力專業力學習力適應力創造力
土木與建築群建築科1.建築及空間設計規劃製圖人員

 

2.建築及空間設計規劃專案人員

3.工地現場施工人員或領班

4.建築土木營建工程專案管理人員

5.應用前瞻科技技術解決工程問題之新興職業人員(例如BIM建模人員,UAV飛手,UAV測後影像處理人員等)

1.  培養專業製圖、營建施工、測繪測設及數位資訊應用等專業基礎實務操作技術人才(註:基礎)。

 

2.  培養專業施工與工程管理領域之專業技術人才(註:專長分流1)。

3.  培養建築規劃與擬真實境應用之專業技術人才(註:專長分流2)。

4.  培養前瞻科技應用技術等跨領域之專業技術人才(註:專長分流3)。

5.  培養職業道德及建築相關專業領域繼續進修人才。(註:再進修)。

1.具備工程圖面之基礎識圖及繪製能力(註:基礎) 
2.具備各種營建、測繪等基礎實作技能(註:基礎) 
3.具備專業施工技術能力及相關施工法規、工程管理等知識(註:專長分流1)
4.具備運用電腦輔助製圖軟體繪製工程圖面之進階製圖能力(註:專長分流1)
5.具備運用3D繪製、彩現、虛擬實境等相關應用軟體操作能力。(註:專長分流2)
6.具備將人文藝術及美感素養融入建築規劃、人體工學等相關三維空間規劃能力(註:專長分流2) 
7.具備運用新科技技術探討並解決工程專業領域相關議題之能力(註:專長分流3)
8.具備獨立及創新思考、探索新科技應用之能力(註:專長分流3)。
9.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識及職業道德、敬業樂群、樂觀進取之基礎素養(註:再進修)。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