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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課程

課程時數

 

【普通小型車組】授課時數表
課      目學 科術 科
急救常識1 
駕駛道德2 
駕駛原理與方法(含安全駕駛)2 
肇事預防與處理2 
汽車構造及修護常識4 
道路交通管理法規9 
汽車構造及修護常識實習 4
基本駕駛 12
應用駕駛 8
日夜間道路駕駛 12

 

 

【大客貨車組】授課時數表
課      目學 科術 科
急救常識1 
駕駛道德2 
駕駛原理與方法(含安全駕駛)3 
肇事預防與處理4 
汽車構造及修護常識7 
道路交通管理法規6 
汽車構造及修護常識實習 3
基本駕駛訓練 6
應用駕駛訓練 8
日間道路駕駛訓練 6
夜間道路駕駛訓練 3

 

 

【小客車逕升大客車組】授課時數表
課        目學 科術 科
駕駛道德8 
急救常識2 
駕駛原理與方法(含安全駕駛)4 
肇事預防與處理4 
道路交通管理法規9 
車輛構造及修護常識8 
大貨車場地駕駛訓練
(含模擬駕駛)
(1)基本駕駛 2
(2)應用駕駛 4
(3)日間道路駕駛 2
(4)夜間道路駕駛 2
大客車場地駕駛訓練
(含模擬駕駛)
(1)基本駕駛 2
(2)應用駕駛 12
大客車日間道路駕駛 12
大客車夜間道路駕駛訓練 2
車輛構造及修護常識實習 8

 

  國立臺南高工附設駕訓班 訓練學則

  
第  一  條本學則依據教育部及交通部頒布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訂定之。
第  二  條本班訓練之學員為符合公路監理機關汽車駕照考驗資格之社會人士,均可依規定手續報名參加訓練。
第  三  條參加訓練之學員於每期開訓前,須完成繳費及註冊手續。
第  四  條參加小客車駕駛訓練之學員,於註冊時須繳交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記書及學習駕駛證;參加大客貨車駕駛訓練之學員,於註冊時須繳交體格、體能測驗合格之職業或普通汽車駕駛執照登書,並繳驗身分證與原領之汽車駕駛執照。
第  五  條本班學員於辦理註冊時,須簽寫汽車駕駛訓練契約書兩份。
第  六  條本班訓練費用依交通部訂定之上下限標準收費,但參加夜間及自排車訓練者,得酌收額外費用。
第  七  條學員於繳費後,如因病、出國、服役、服刑或其他正當理由辦理退費,得依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
第  八  條本班學員訓練期間,小型車普通駕駛人不得少於五週;大客貨車駕駛人不得少於四週。
第  九  條本班訓練課程,分學科及術科施教,其訓練課目與授課時數,依教育部及交通部頒管理辦法訂定之;學員於訓練期間應依安排授課時表接受訓練。
第  十  條學員須詳閱訓練實施計畫表與教學進度表。
第十一條學員訓練期間,因事、病須依規定辦理請假與補課手續。
第十二條學員缺課時數達應訓練總時數三分之一以上時,不得列入該期駕駛訓練之結業名冊及參加公路監理機關的駕駛執照考驗。
第十三條參加訓練之學員缺課時,本班將給予通告,若累計缺課逾三分之一以上仍未出席參加訓練,視同放棄接受訓練。
第十四條學員於訓練場內實習駕駛,或於場外道路駕駛,均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規章及教練指導;如因未遵照規定而肇事或發生事故,應自負民事責任。
第十五條學員完成該期駕駛訓練,並經本班報名參加公路主管機關之駕駛考驗,若未能通過該期考驗者,本班得提供二小時之再訓練,俾便參加下期之駕照考驗。
第十六條學員於該期結訓前一週,須繳交身分證件及報名費參加考驗;考取駕照後,須另繳交證照費。
第十七條參加本班訓練之學員,依照規定完成訓練時,得由本班發給駕駛訓練結業證明書。
第十八條本學則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依法修訂之。

 

112年度其他各期招訓日期請參閱→招生訊息

(本班學員受訓上課期間,享有壹佰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之保障)

 

 

 

 

本班是臺南地區第一家經交通部公路總局核准立案,同時具有大客車、大貨車、小客車駕駛教學訓練設備,且原車原場地考照之駕訓班,也是南縣市歷史最悠久,教學經驗最豐富,多次榮獲交通部公路總局評鑑為"特優""第一等"之駕訓班。保證學員受訓期間"學科術科教學並重,訓練時數不縮水"。 依照交通部制定公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規定收費:小型車、大客()車、聯結車訓練費(上限為1300元,下限為0  000元),小客車升大客車訓練費(上限為14500元,下限為0  000),各項收費公開透明,童叟無欺,"本班削價競爭,再巧立名目收費",依照交通部規定課程上課,注重學員學習權益,(他班削價競爭,降低收費後,再減少課程編排,損害學員學習權益),教學品質有保障,南工讓您輕鬆學習並順利考取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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