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項證書因遺失、變更姓名、證書資訊誤植等原因得申請補發,請至進修部辦公室註冊組申請僅接受現場辦理,可親自或委託他人(須檢附委託書)
- 申請人更名需檢附 戶籍謄本一份(需含記事內容)
各項證書 | 應備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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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證明書或資格證明書(需 2天工作日) | 1.相片 1 吋 2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就讀科別及畢業學年度。 |
修業或轉學證明書(需 2天工作日) | 1.相片 1 吋 2 張。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成績證明書(成績單、兵役折抵申請) | 1.就讀科別及畢業學年度。 2.姓名及身分證字號。 |
學生證(限本人辦理) | 1.相片 1 吋 2 張。 |
證書經補發後,原證書即行作廢,嗣後如發現原證書時,應即繳回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