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大附屬南工 閱讀推廣活動系列-閱讀存摺(表)實施獎勵要點
113年11月13日行政會議訂立
壹、目的:為培養及建立學生多元學習與閱讀之態度與習慣而辦理之。
貳、實施對象:凡持有本校閱讀存摺(表)之在校生。
參、實施方式:
一、閱讀存摺點數累積方式:
1.凡參加圖書館所辦理之活動、研習、講座、利用教育者,每次均可獲得10點點數。
2.凡申辦成大圖書館借書證者,即可獲得點數10點(每人僅限1次)。
3.凡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閱讀心得寫作比賽投稿成功未淘汰者,每次即可獲得點數20點。
凡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小論文寫作比賽投稿成功未淘汰者,每次即可獲得點數50點。
4.每借書一本(含電子書),並附心得(100字~150字)且通過審核者,即可獲得點數20點。
5.凡對新書書寫推薦文(20字內)且獲錄用者,每錄用一則即贈10點。
■ 以上4、5兩點之心得及推薦文格式請於圖書館領取或至學校圖書館網頁下載。
二、閱讀存摺(表)點數兌換及獎勵:
1.閱讀點數可兌換本圖書館所提供之禮品或學校行政獎勵。
2.閱讀點數每累積達100點、300點、500點、800點、1000點及1200點或以上者,可至圖書館兌換獎勵品(每學期禮品品項及數量會依經費多寡而有所變動)。或每滿200點,即可依本校學生獎懲規定第六條第8款「參加學校辦理之各項活動或競賽成績表現優良者」,給予嘉獎一次,此項獎勵以每學期為計算單位,最多給予三次。
三、注意事項:
1.個人應妥善保管自身之閱讀存摺表(須至圖書館申請方會給予),且僅限本人使用,並嚴禁由他人代為使用,如經發現者,除追還點數及禮品或嘉獎外,亦會依校規予以處置。
2.凡參加小論文、閱讀心得比賽,以及讀書心得與推薦文寫作者若有抄襲者,將收回點數、禮品或嘉獎,並依校規懲處。
3.請於可獲點數事實發生一週內自主提出完成登錄,逾時視同放棄。
4.每學期禮品品項及數量會依經費多寡而有所變動,且兌完即止,如有未兌之點數,可於下學期再申請兌換,惟如畢業典禮後,所餘點數則自動失效。
肆、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並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