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賠償要點 108/02/20 壹、為維護本館書刊視聽資料之完整,避免無謂毀損,以提高書刊視聽之效用,特訂定本要點。 貳、凡借閱本館書刊視聽資料,如有遺失、撕毀、評註、缺頁、污損等 經查屬實者,應自動向本館申請辦理賠償手續。 参、遺失或毀損之書刊視聽資料,如能自行購買者,由讀者自購版本相同之新書刊視聽資料賠償。 肆、如原借圖書、期刊雜誌及多媒體影片無法購得,得照原出版社所定價格賠償,成套圖書資料中之一冊(件)或數冊(件)之賠償,若該資料無法零購,則以全套價格賠償。 伍、凡經三次催繳仍逾期未還者,視同遺失處置。 陸、現金賠償者,向出納組繳交款項並取得收據後向本館登記核銷。 柒、學生未遵照本辦法規定償還者,除通知學務處按校規處理外,並通知家長負責賠償。 捌、賠償書刊視聽資料應依下列之規定向館員辦理賠償登記核銷手續: 一、如係自行購買書刊視聽資料賠償者,應向本館聲明掛失之日,一週內 將所購之書刊連同學生證,逕向館員辦理登記核銷。 二、一週內向出納組繳交賠償現金款項並取得收據後向本館登記核銷。 玖、本辦法經圖書館委員會通過後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