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
圖書館委員會 組織章程
113年10月09日行政會議修訂
壹、依據
依「圖書館設立及營運標準」第七條,設立本校圖書館委員會,定名為「國立成功
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圖書館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貳、目的
協助規劃館務與館藏發展政策,釐訂圖書館規章,健全管理制度,以強化圖書館支
援教學、輔助學習之功能,並擴大推廣閱讀服務範圍而設立之。
參、工作執掌
一、審定本校圖書館館藏發展政策與章則。
二、審定本校圖書館工作計畫及研擬發展方針。
三、審定或修正圖書館之各種規定或章則。
四、督導與評鑑圖書館各項業務。
五、協助推行本校圖書館各項業務。
六、協助本校圖書館選擇圖書、雜誌、期刊及其他有關資料。
七、圖書館預算之編訂與經費之籌措。
八、籌畫本校圖書館各項工作及其他相關事宜。
九、協調校內外各單位對圖書館工作之建議。
十、其他圖書館相關事項。
肆、組織
一、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綜理本校圖書館相關事宜。
三、設執行秘書一人,由圖書館主任兼任之,秉承主任委員之指示推動館務並執行委員會決議事項。
四、本委員會設圖書審查小組,成員由主任委員就委員中聘請三至五人,負責協助本校圖書資料採購前之審查。
伍、會議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舉行一次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開會額數,以出席人數超過應到人數之半數,始得開會,並以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始得決議。前項應到人數,以全體總數減除因公、因病人數計算之。
陸、其他
本章程未盡事宜,悉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頒規定辦理。
柒、本章程經行政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