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05月08日訂立
一、依據
為健全本校圖書館館藏發展,提升圖書資源品質,依據教育部相關法規及圖書館營運原則,特訂定本要點。
二、目的
(一)建立完善之選書及審查制度。
(二)確保館藏內容符合教學與學習需求。
(三)促進館藏多元發展與知識均衡。
三、適用範圍
本要點適用於本校圖書館各類館藏資料之選購、審查及管理,包括:
(一)圖書
(二)期刊
(三)視聽資料
(四)電子書及數位資源
四、選書原則
本校圖書館選書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課程支援性:配合各科教學與課程發展。
(二)教育價值性:具知識性、啟發性與學習價值。
(三)內容正確性:資料來源可靠且內容正確。
(四)適齡適性:符合學生閱讀能力與身心發展。
(五)多元與均衡:兼顧不同領域、觀點與文化。
(六)時效性:優先選購新穎且具時效之出版品。
(七)合法性:不得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令。
五、選書來源
圖書資料之選擇,得參考下列來源:
(一)教師推薦書單
(二)學生推薦書單
(三)圖書館專業選書
(四)出版目錄及書展資訊
(五)專業書評、得獎書籍及政府推薦書單
六、審查組織
(一)設置「圖書館選書暨審查小組」,由圖書館主任擔任召集人。
(二)小組成員包含各教學領域主席與各專業科目群群長中代表,以及課諮師與學生代表等五人。
(三)成員任期一年,期滿得續聘。
七、審查作業程序
(一)圖書館彙整擬購書單。
(二)送請圖書館選書暨審查小組進行審查。
(三)形成書面決議,送交圖書館委員會審議。
(四)依審議結果辦理採購。
八、審查標準
圖書資料審查應依下列標準進行:
(一)內容品質與學術價值
(二)作者或出版社之信譽
(三)與課程之相關性
(四)讀者需求及使用價值
(五)是否涉及不當內容(暴力、色情、歧視等)
九、審查結果分類
審查結果分為:
(一)通過
(二)修正後通過
(三)不通過
十、館藏爭議處理機制
(一)師生或家長對館藏內容有疑義者,得提出申請。
(二)圖書館受理後提交圖書館委員會審議。
(三)審議結果得為: 1. 維持原狀 2. 限制閱覽 3. 下架或移除
(四)處理過程應秉持客觀、公正及專業原則。
十一、捐贈圖書處理
(一)捐贈圖書應依本要點辦理審查。
(二)不符館藏發展政策者,得不予典藏。
(三)捐贈圖書之處理由圖書館統籌規劃。
十二、經費與採購原則
(一)圖書採購應依年度預算辦理。
(二)優先支應教學需求與閱讀推廣。
(三)兼顧各類館藏比例與長期發展。
十三、附則
(一)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二)本要點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